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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法院“四化”调解机制处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3-08-19 15:40:20


    淮滨县法院 “四化”调解机制,积极寻求诉争各方利益最佳契合点,妥善处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目前,该院共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23件,其中调解结案21件,调解率达91.3%,且调解结案的案件全部在判决前履行完毕。
    一是调解制度化。该院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作为衡量案件质量的重要指标,纳入目标管理考评;定期开展“调解能手”评选活动,鼓励法官积极调解,使调解的优势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二是调解全程化。坚持做到庭前、庭中、庭后三位一体,对事实清楚、被告人认罪的案件着重庭前调,对案情重大、关系复杂的案件着重庭中调,对双方对抗激烈的案件不放弃庭后调,注重从情、理、法角度对当事人做全面深入的思想工作,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怨恨。三是调解阶梯化。严格落实承办人、庭长、主管院长梯次调解制度,一般案件承办人主持调解,复杂案件庭长参与调解,疑难案件主管院长参与调解,从而实现多层次调解,确保调解实效。四是调解社会化。法官在调解的过程中,积极寻求社会力量介入,充分发挥双方的亲戚朋友、基层组织、单位领导等外部力量的作用,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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