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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大主任宋效忠副主任尹保斌对信阳中院《关于贯彻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议精神和省法院学习贯彻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报告》作出重要批示

  发布时间:2013-08-19 10:28:00


    7月12日,信阳市人大主任宋效忠批示:同意保斌主任意见。市中院提出的落实上级法院精神的五项措施,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和服务意识。望再接再厉,用一流的班子,带一流的队伍,创一流的业绩。

    7月12日,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保斌批示:市中院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在市直工委举办的十八大精神知识竞赛中获三等奖,排第六名,可嘉可贺!市中院新领导班子新气象,干部队伍带的好,作风过硬,工作扎实,务求司法公正,机制创新。尤其是在解决执行难、追讨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面,取得了瞩目成绩。希望认真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再创佳绩。请宋主任阅示。

    7月10日,省法院召开了全省法院学习贯彻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会后,信阳中院及时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会议精神,从践行司法为民、坚持服务大局、加强公正司法、推进司法创新、改进司法作风等五个方面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措施,并将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措施向市人大、市委政法委进行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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