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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老板致瓜农耳膜穿孔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8-13 15:56:46


    一瓜农在超市门口卖瓜,被超市老板一耳光煽成耳膜穿孔,8月5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彭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管制二年。
    2013年6月15日12时许,被害人刘奇强(化名)在罗山县城关镇大园路口“金帝超市”门口附近卖西瓜时,该超市经营者彭某以其影响超市做生意为由,让刘奇强离开。彭某从超市拿出两条板凳挡住刘奇强卖西瓜机动三轮车前后,双方发生争执。彭某用手击打刘奇强左脸部,致刘左耳膜外伤性穿孔。经罗山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刘奇强的外伤构成轻伤。
    另查明,事故发生后,彭某家属与刘奇强达成和解协议,彭某家属代其赔偿刘奇强各项损失30000元(后经彭某同意),刘奇强表示不再追究彭某的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纠纷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彭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能从轻处罚;其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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