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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以买网络游戏设备骗人钱财获刑

  发布时间:2013-08-06 17:02:11


    在网上以买网络游戏设备为幌子,诈骗网友10400元人民币。自以为聪明的杨某,近日因诈骗罪被河南省潢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2年4月份,家住河南宜阳县的杨某在网上玩网络游戏时结识了潢川县的周某。在取得周某的信任后,杨某让周某给其买网络游戏设备,然后以还其钱为由要了周某的卡号。后杨某采取虚构其银行卡是死期不能汇款、银行系统出现问题等方式骗取周某多次给其汇款,合计人民币10400元。案发后,杨某的亲属退还周某经济损失计人民币13000元,并取得周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其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其亲属已退赔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并主动缴纳罚金,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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