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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到位”全力保障老年人权益

--信阳法院助力文明城市建设

  发布时间:2013-08-06 09:31:00


    《孝经》有云:“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人之行,莫大于孝”。以赡养老人为核心的孝道文化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文化,也是当今政治文明、经济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不可忽视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力量。  

    2013年是河南省文明城市评比表彰年,也是信阳市全省文明城市届满再创年。为积极贯彻落实信阳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再创全省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助力我市文明城市建设,信阳两级法院以“促进关爱老年人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保障和维护老年人权益为根本,在老年人维权审判工作中认真做到“四个到位”,全面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为促进全市关爱老年人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2011年至2012年,全市法院共审结涉及不赡养老年人案件101起,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是树立理念,认识到位。老年人维权案件的审理不仅关系到老年人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家庭和睦以及整个社会的和谐安定,通过审判手段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职责。为此,信阳两级法院始终把注重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树立“减少对抗,珍惜情感,增强信任,情法和谐”的理念,努力提高每位法官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重要性的认识,为更好更快地审理虐待、不赡养老年人案件打牢思想基础。

    二是创新机制,维护到位。老年人维权工作重在机制、赢在创新,在办理虐待、不赡养老年人权益案件时,信阳两级法院通过将法院的司法优势与老年人工作特点有机结合,做到个案精细化,以案释法、定纷止争,切实履行审判职能。设立老年人维权“导诉台”,配备专职导诉法官,对前来立案的老年人做到热情接待,耐心细致、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答问题;开辟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选任民事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特邀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做到老年人维权案件快审快结;制定老年人维权案件诉讼费缓减免制度,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积极为老年人办理诉讼费用的缓减免,全面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能动司法,调解到位。针对虐待、不赡养老年人案件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联度高、判决后难以执行的特点,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信阳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配合的实施办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制度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独特优势,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种调解方式进行有机联动,积极开展诉前、诉中、庭后调解,联动司法所、村委会、居委会等组织,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有效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

    四是强化宣传,工作到位。针对老年人特别是农村老年人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不强的情况,信阳法院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多次组织送法进社区、送法下乡、现场庭审、法律知识讲座等活动,营造老年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帮助老年人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此外,在审理虐待、不赡养老年人案件时,信阳两级法院积极做到强化庭前指导,提高老年人的举证能力;强化庭审指导,提高老年人的质证和辩论能力,通过案件送达、庭前协调、法庭审理及庭后回访等环节,以案释法,举一反三,力争“解决一案,教育一片”。

责任编辑: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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