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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不睦 一女子自暴自弃吸毒、贩毒获刑

  发布时间:2013-07-24 15:33:06


    近日,潢川县法院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因夫妻闹矛盾,妻子苏某心情烦闷,吸食毒品,后发展到贩卖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2011年初,因家庭矛盾,导致夫妻闹离婚,妻子苏某心情烦闷,通过他人介绍开始吸食毒品。为解决毒资,苏某在吸食的同时出售部分毒品,以贩养吸。苏某先后多次从河南省潢川县、光山县购买毒品,部分吸食、部分出售。2012年11月5日18时许,苏某在潢川县“四海浴都”门前,被侦查人员查获,当场从其包内收缴疑似冰毒1袋,净重27.64克,疑似麻古2粒,净重0.18克,并检测其尿样呈阳性。经信阳市公安局鉴定,苏某携带可疑物品检出甲基苯丙胺(冰毒)成分,共重27.82克。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多次贩卖毒品,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其中贩卖27.82克毒品,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属未遂,可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其能坦白交代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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