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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区法院迅速传达贯彻区委四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暨“重点项目百日攻坚行动”动员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3-07-17 09:01:30


    7月11日下午,平桥区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传达了7月11日上午召开的区委四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暨“重点项目百日攻坚行动”动员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周启明主持。
    会上,周院长组织学习了《平桥区2013年“重点项目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3年度全区“三十工程”上半年进展情况》及《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对“重点项目”进行了说明,对“三十工程”进行了解读,对工作纪律进行了重申,重点传达了王继军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区各单位都要立足实际,发挥职能作用,搞好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集中力量,加大力度,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和谐幸福平桥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周院长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就贯彻落实区委四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暨“重点项目百日攻坚行动”动员会议精神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分管领导要召开对口工作会,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干警,使每一位干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的要求上来。二、落实会议精神。办公室负责将《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相关文件转发各部门,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我院制定的“六个严禁”等工作制度,再次提出要求,严明工作纪律。三、建立联系制度。要带头开展走访企业活动,了解企业发展的司法需求,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积极为企业解决建设和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明确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沈意恒副院长作为联系人,与20家重点项目的联系领导、责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搞好对接,建立联系。四、搞好审务督察。与区纪委、区督查局搞好工作配合,实现无缝对接。对表现突出、任务完成的较好的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不遵守工作纪律的予以通报批评,通过奖优罚劣,推动法院整体工作上台阶,为全区“重点项目百日攻坚行动”的圆满完成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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