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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法院为农机农艺服务合作社提供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09-07-03 10:47:44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的八项制度发布以后,商城法院积极行动起来,切实采取措施为本辖区试验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日前,商城县法院配合信阳市中级法院联合派出法律服务辅导员,深入到两级法院共同联系点——商城县高科农机农艺服务合作社,解答合作社发展过程中的有关法律问题,并为合作社社员举办首轮法律知识培训,46名合作社社员参加了学习培训。
   
    为保证培训效果,辅导员深入调研,认真准备,与合作社负责人共同制订辅导提纲。为使合作社广大社员对合作社的法律地位、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和社员权利义务有明确认识,重点辅导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针对合作社农业机械规范管理和安全操作问题,辅导员们结合审判实验中的案例,重点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拖拉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河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参加培训班的社员学习热情高,结合自己工作岗位涌跃提问,与辅导员们开展了良好的互动。 辅导员们还结合商城县高科农机农艺服务合作社的体情况为合作社完善了“财务管理”、“农机安全保障”等岗位责任制度,为合作社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延伸服务。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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