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以为开个家庭赌场不是犯罪 作者:杨瑛 陈娟 发布时间:2013-07-11 08:44:31
现年39岁的被告人卜某下岗后无所事事,想赚钱又想走捷径,不走正道,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近日,浉河区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卜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赃款3860元及赌博工具麻将牌二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12年11月间,被告人卜某租赁信阳市浉河区经典花园14号楼2单元303室,设置三张麻将桌,聘请专人帮其做饭打杂,开设赌场,聚众赌博,从中抽头营利。2012年11月20日下午,余某、李某、林某、袁某、胡某等人在卜某开设的赌场内赌博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并查获赌资97200元。另查获卜某抽头营利386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卜某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尚能认罪、悔罪,系初犯,并自愿交纳罚金,其所在基层组织亦愿意对其矫正,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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