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基层快讯

新县法院三项措施严格车辆管理树形象

  发布时间:2013-07-01 16:28:17


    为落实省高院严格公务车辆管理的相关规定,新县法院及时针对原来车辆管理规定出台三项措施,确保车辆严格管理不出纰漏,确保法院良好外在形象。
    一要高度重视,转变对车辆管理的认识,确保用车必审批制度。全院干警必须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严抓公务车辆管理,院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贯彻落实,养成良好习惯,提高自觉性。  
    二要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对公务车辆实行统一具体管理,装备室负责日常督察,对公务车辆的使用实行严格管理。严禁将公务车辆停放在餐饮、茶馆、洗浴、风景区等消费娱乐场所;严禁使用公车参与婚丧嫁娶,严禁驾驶公车走亲访友、接送学生;严禁驾驶员下班时将公务带回家或者私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严格落实节假日封车制度,全院公务车辆必须按照设置的专用车位停放,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其余车辆一律停车封库。严格按照“谁违章、谁负责”的问责原则,明确车辆违章发生的责任与费用一律由违章人自己承担。
    三要做到严查严处,绝不姑息。办公室、纪检监察共同把警务车的管理使用纳入日常督察、机关效能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不定期地对各餐饮、娱乐等重点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对八小时之外、节假日等重点时段进行跟踪督察,杜绝车辆违规使用、乱停乱放、酒后开车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对不按规定使用车辆的人员,情节轻微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恶劣或者后果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情节特别恶劣或者后果特别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于违规使用车辆的部门和个人,除按以上规定从严处理外,将与目标管理、评先评优相挂钩,计入绩效考核成绩。通过不断完善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监督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公务车辆管理、使用工作规范化水平。

责任编辑:r    


关闭窗口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和新二十六街交叉口(东北处)  
邮编:464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