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玩笑话 换来半年刑 作者:何骁 发布时间:2013-06-13 17:26:10
人与人之间开开玩笑,不但能活跃气氛,而且还能交流思想,增加了解。可光山县一男子因一句玩笑话,引发血案,换来半年刑。
2013年4月14日夜,光山县一村民董某请同组村民刘某、李某夫妇吃饭,饭间董某之弟董某某来到现场,刘某便问董某某;“吃饭了没有?”刘某之妻李某也对董某某开玩笑说:“要没吃桌子底下还有”。董某某便说:“你们几个吃的比狗舔得还干净,也不留点给我打包回去喂狗“。刘某已以为董某某是骂他,便和董某某发生争吵,后被人制止。随后董某某骑电瓶车带着董某回家,当二人行驶致本组代销点时,被在此等后的刘某、李某等人拦住,刘某将董某从车上打倒在地,董某某从地上起来之后与对方厮打,再次被打倒在地的董某某随手从地上拿起一“马扎”砸在刘某的头上,将其头部打伤。经鉴定刘国新的损伤程度为轻伤。案发后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刘某损失60000元,取得了刘某的谅解。
光山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董某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案发后被告人主动到案,庭审中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可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被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有一定过错,亦可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根据以上情节,依法判处董某某拘役六个月。
此案告诫人们,开玩笑要因人而异,因场所而异,并应适度而止。无拘无束的玩笑,弄不好会引火烧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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