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法院的物质装备建设在上级法院和县委、县政府的鼎力支持下得到有效改善。但是,随之也产生了资源消耗增大的问题,为此,该院制定出台了《建设节约型法院实施意见》,从节约一张纸、一度电、一杯水等方面做起,营造节约型机关的良好氛围。
该院《建设节约型法院实施意见》共25条,涵盖了日常行为规范、司法政务、后勤保障等方面,小至一张纸、一滴水的使用,大至计算机网络及车辆管理都尽在其中。《意见》规定,夏季空调温度的设定不得低于26摄氏度;加强对车辆使用情况的信息收集,对前往同一目的地或同一方向的人员,集中乘坐车辆;重复灌装使用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的墨粉;要降低纸耗,节约用纸,并尽可能双面打印;杜绝利用公车外出旅游、探亲等非公务性活动等。
为使节能意识深入人心,在推行实施意见前,该院还进行了“我为节能作贡献”的主题大讨论,畅谈节能的体会,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节约资源的责任感。实施意见的落实,既提高了全体法官及工作人员的勤俭节约意识,又有效地发挥了法院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厉行节约、从我做起已成为该院全体工作人员的自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