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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邱家根对平桥法院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发布时间:2013-05-23 10:14:17


    日前,平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邱家根在平桥区法院《关于实行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工作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同意王主任意见。平桥区法院作为全省的试点单位,既是上级组织对我们的信任,也是我们完善司法制度的机遇。我们共同努力,珍惜机遇,试出经验,试出水平,试出风范。
    区人大副主任王鹏远的批示是:实行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是司法实践的一种创新,应当给予关注和支持。建议人大常委会适时组织开展调研,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以促进该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接到人大领导批示后,平桥区法院高度重视,迅速召开院党组扩大会,专题传达落实人大领导批示精神,并对此项工作存着的问题及对策进行研讨。院长周启明要求,要将两位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传达到全院干警,贯穿到实行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工作的每个阶段和各项工作中,要紧密结合法院实际,扎实、有效、稳妥地推进此项工作。
    4月上旬,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推行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决定在部分法院试点推行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并确定平桥区法院为试点单位之一。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是指以提高审判质效、促进司法公正为总目标,通过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明晰审判责任,形成以主审法官为核心,其他成员各负其责、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审判权运行新制度。
    目前,平桥法院实行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工作已进入主审法官选拔最后阶段,正循序渐进、扎实有效地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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