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落实审判公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息县法院积极向县人大汇报,争取县司法局配合,严格按照程序从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的56名人选中筛选出18名候选人,6月26日,该18名人员已全部被息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人民陪审员。使人民陪审员数量在原有29名的基础上增至 47 名,并呈现出四个特点。
一是来源广泛。从行业分布看,他们有的来自党政机关,有的来自教育医疗卫生战线,有的来自工厂企业、个体经营者,有的来自农村基层干部、种粮大户、致富带头人。从地域分布看,他们来自全县21个乡镇,确保每个乡镇有一名以上人民陪审员。
二是群众基础好。所选任的人民陪审员政治觉悟高、品行好、为人正直善良、有正义感,在当地群众中有很高的公信力。
三是群众工作经验丰富。所增选的人民陪审员不仅在个人事业上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而且都有化解基层矛盾的经历,有很强的调解能力和丰富的调解经验。
四是热爱司法事业。这次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是在电视上发布公告、社会上广泛宣传的基础上进行的,群众热情高,报名人数多,通过深入到基层组织、普通群众中进行走访座谈得知,他们不仅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基础,而且热爱人民陪审员事业,愿为人民司法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随着人民陪审员启用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不仅可以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优势,解决我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而且可以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增强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