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区法院召开“开展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动员大会 作者:张明丽 陈伟 发布时间:2013-05-14 15:58:19
5月10日,平桥区法院召开“开展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对全院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大会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华泽主持,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启明作了动员讲话。
周院长在动员讲话中要求全院干警一要充分认识开展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的重要性;二要精心组织领导好教育活动;三要扎实推进教育活动的开展;四要突出教育活动的重点内容。相关部门要根据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密切配合,切实组织开展好这项活动。开展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要着力解决改善全体干警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司法廉洁作风四大方面的问题,努力实现四个目标:一是强化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理念;二是强化依法办案、规范司法行为的意识;三是强化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的作风;四是强化严格自律、廉洁司法的操守。
周院长还结合本院实际,就如何开展好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具体强调了五个方面,即突出“五抓”:一是抓好审限监督,提高办案效率,实行办案进度通报制度、审限跟踪和个案督办制度;二是抓好窗口服务,倡导文明司法,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基层法庭等窗口单位干警要大力开展幼稚法律服务活动,遵守司法礼仪,争创文明服务示范窗口;三是抓好审务督查,讲究严谨细致,继续组织开展庭审、文书“两评查”,不定期进行检查,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旁听庭审;四是抓好制度落实,确保勤政廉洁,通过日常监督、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督导,强化自律,确保干警勤政廉洁;五是抓好纪律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严格按照我院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干警请销假、考勤考核、值班、车辆管理、廉政建设等方面情况进行常态化管理。
会上,院党组副书记王申通报了纪律作风督查情况,指出了前段时间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对今后的整改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政治处主任张明丽宣读了《平桥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决定从2013年5月至2013年6月底用近两个月的时间在全院开展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以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委以及上级法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要求。
与会干警纷纷表示要积极参与、认真查摆、边查边改。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廉政勤政,做一名群众信任的人民法官,使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取得良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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