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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平桥区法院突出“五抓”改进司法作风

  发布时间:2013-05-14 15:42:16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省高院、市中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的要求,信阳市平桥区法院认真组织开展了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
    为使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该院除按照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活动方案要求落实好十项重点工作外,还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即 “五抓”:

    一是抓好审限监督,提高办案效率。实行办案进度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各审判业务部门收结案数、结收案比和法官办案进度等情况进行通报;建立审限跟踪和个案督办制度,对于法定审限即将届满的案件进行提示,分管院长、庭长及时催办,限时办结;积极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扩大简易程序适用,加大调解力度,加强速裁和诉调对接工作,力争做到“简案出效率,繁案出精品”。

    二是抓好窗口服务,倡导文明司法。要不断强化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理念,认真落实各项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基层法庭等窗口单位干警要大力开展优质法律服务活动,遵守司法礼仪,争创文明服务示范窗口。

    三是抓好审务督查,讲究严谨细致。继续组织开展庭审、文书“两评查”,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旁听庭审,加强审判规范化管理,切实规范司法行为,杜绝司法过程中的随意和不规范行为。

    四是抓好制度落实,确保勤政廉洁。严格落实本院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对照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和省法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九条规定”,通过日常监督、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督导,强化自律,确保干警勤政廉洁。

    五是抓好纪律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严格按照该院出台的《关于严肃工作纪律的规定》、《关于警车管理使用规定》、《平桥区法院六个严禁》、《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等一批规章制度,对干警请销假、考勤考核、值班、车辆管理、廉政建设等方面情况进行常态化管理;加强纪律作风督查,成立督查小组,对干警上下班考勤、值班、开庭、警车使用等情况随时突击检查,发现问题,按照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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