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河南法制报》首席记者李俊晓来我市法院蹲点采访,报道范围涉及案件调解、审判执行、减刑假释、法官村长、先进典型、巡回法庭、审判管理、校园普法等各个领域,全面展示我市法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文化建设等各项工作的先进做法和取的成果。
春风和煦,杨柳依依。随着校园内清脆的铃声响起,信阳七中校园里沸腾了,没有回家的学生纷纷走出教室赶往学校礼堂。很快,容纳200多人的礼堂里挤满了一个个渴求知识的孩子。该校老师刘友军说,全省法院系统开展的“开学第一课”,让学生很受益。为此,他们特意邀请信阳市中级法院刑事庭庭长朱虹来作法制教育报告。
“世界三大公害,谁知道是什么?”教育报告会一开始,朱虹便向学生们抛出这样一个问题。
“老鼠……”一名学生的回答引来笑声阵阵。
“猜得有一定道理,但答案不对。我告诉大家,目前世界三大公害分别是环境污染、吸毒和青少年犯罪。”有着20多年审判工作经验、目前主要负责信阳市中级法院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的朱虹说出了正确答案。
她的话音刚落,台下就响起热烈的掌声。
她告诉大家,目前我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以故意伤害、强奸、寻衅滋事、故意杀人、聚众斗殴等暴力性犯罪,以及抢劫、盗窃、敲诈勒索等财产性犯罪居多。尤其是抢劫、盗窃犯罪案件,占全部案件的60%左右。未成年人犯罪的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手段越来越成人化,有的案件作案手段特别残忍。
什么是未成年人、什么是违法犯罪、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成因等,结合实际案例……朱虹一一娓娓道来,台下鸦雀无声,学生听得如痴如醉。
去年,信阳市中级法院审理了杨某的案件,他刚满16岁,是信阳市一所重点高中的学生。因为频频被同学起外号,他怀恨在心,偷偷在学校附近超市买了把刀子。第二天上体育课时,他将给他起外号的学生叫到操场一角,连捅数刀致其死亡。结合这一案例,朱虹说:“血案的发生仅仅是因为开玩笑引起的吗?
在她的引导下,同学们认识到:杨某罪不可赦,但受害者也有过错,同学之间应该有一颗宽容的心,要培养豁达的性格,要多学习法律知识,对玩笑话不宜太较真儿。杨某因有自首情节,被信阳市中级法院判处12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其父母赔偿受害者近30万元。
“感谢学校给我们提供这样一个机会,感谢你们来与我交流。”不知不觉间,一个小时已经过去,台下的孩子们一直听得津津有味,直到朱虹向学校的老师和学生道谢时,礼堂里才再次响起热的掌声。
“朱庭长讲得太好了,我今后一定认真学习,不做违法的事,多学些自我保护的知识,好好活着,将来考上理想的大学。”七年级1班学生梁霁桐说。
活动结束时,一起参加法制报告会的信阳市中级法院政治部副主任金波介绍,去年该院依法对全市200名未成年罪犯进行了矫治,并组织法官深入信阳高中、羊山中学等全市百余所学校,集中开展“开学第一课”活动。
夕阳西下,看着走出报告厅,如燕子呢喃般一边交流听课体会,一边慢慢散开的孩子们,我突然有些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