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不平”拔刀肋 伤害无辜入牢房 作者:何骁 发布时间:2013-04-12 15:07:44
光山县一男子范某偶遇他人纠纷,不问青红皂白拔刀相助,伤害无辜,2013年4月5日被光山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光山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2月18日夜22时许,光山县城关居民吕某等人在光山县司马光东路晶奇ktv娱乐后因收费问题与老板晏某发生争执,在ktv玩耍的被告人范某看吕某等人不顺眼,不问事纠纷原委,主动介入,拔刀相助,将吕某等人捅伤。经鉴定吕某的损害程度为轻伤。
光山县法院认为,被告人范某在公共场所无故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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