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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满运砂车轧路索要修路费 砂场主挑战遭打

  发布时间:2013-04-12 08:53:21


    固始县一男子不满运砂车碾压乡村道路,企图借机收钱修路,与砂场业主发生纠纷,将后者打成轻伤。2013年4月10日,固始县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拘役四个月。
    2012年7月14日13时许,被告人赵某在史灌河洪埠乡地段河埂以收钱修路为由,拦截一拉砂车要钱。在该河段开砂场的吴某怕影响其卖砂生意,遂出面阻拦。二人发生争吵。吴某上前拨拉赵某双手。赵某跑回家拿一根木棍击打吴某,将其手打伤。经固始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吴某手部第五掌骨骨折,构成轻伤。
    经被害人报案,被告人在家中被固始县公安机关抓获。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协议,赔偿被害人20000元损失,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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