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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法院跨省成功调处一起拖欠276名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布时间:2013-04-09 09:59:00


    商城县人民法院跨省成功调解处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276名农民工成功追回被拖欠的工资款共计1429524.5元,及时化解了一起群体性集访事件,促进了社会的和谐。
    2010年12月份,浙江省绍兴北方实业有限公司在河南省商城县投资成立商城县北方实业有限公司,从事服装加工生产。该公司成立后不久因资金周转困难,从2012年6月开始拖欠公司职工工资,累计达140余万元。同年8月又因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飞腾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浙江省绍兴县公安局依法逮捕,关押于绍兴县看守所,导致该批被拖欠的工资更无着落,同时该公司停止经营。该公司职工获悉此事后,群情激愤,计划组织集体赴浙江省闹访。商城县人民政府获知该情况后高度重视,及时联系商城法院,希望该院能及时主动介入此案。接到县政府通知后,该院立即选派干警联系农民工代表,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并引导他们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
    2012年9月,夏会芳等276名农民工起诉至商城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商城县北方实业有限公司给付拖欠工资款共计1429524.5元。该院为农民工开启绿色诉讼通道,对应收诉讼费17665元决定全部缓交。案件受理后,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由分管副院长何学东组织民事二庭负责人邹建中及民事二庭全体干警一起分析案情、研究矛盾纠纷化解措施。审理中,针对该案实际情况,决定由邹建中同志带领该案合议庭成员远赴浙江省绍兴县开庭。经过合议庭成员反复耐心地做调解工作,原、被告双方最终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得到妥善解决,双方的矛盾纠纷被成功化解。
    该案的成功处置,及时有效地化解了一起群体性矛盾纠纷,使一起群体性集访事件得到平息,是商城法院案件调解工作的又一成功案例,受到了商城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肯定,也获得了276名农民工的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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