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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齐上阵 抢劫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4-03 10:13:34


    俗话说,人穷志不短,可家住河南省沈丘县的张某,家境贫困却不思致富,竟然带着出狱不久的儿子抢劫,结果父子双双被判刑。张某一计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儿子。
    2012年8月12日6时30分,被告人张某与儿子张某某预谋后,驾驶两轮摩托车从河南省沈丘县窜至潢川县伺机抢劫。两人在潢川县魏岗乡胡围孜村遇见该村村民莫某、莫某某,便尾随其后,当他们行至胡围孜蚕种场路口时,被告人张某某从摩托车上下来,掐住莫某某脖子,将莫某某耳朵上一对黄金耳环抢走。后二被告人逃窜时掉进路边水沟,被群众抓获。被告人张某被抓后主动交待,其于2012年6月24日曾伙同他人到潢川县魏岗乡新里集村河堤附近,抢夺行人彭文梅挎包,包内有贝多芬牌手机和诺基亚牌手机各一部、现金800余元。
    潢川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行为构成抢劫罪、抢夺罪,抢夺罪有自首情节,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张某某行为构成抢劫罪,属累犯,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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