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建筑商企图垄断砂石市场 四男子领刑 作者:吕志豪 吴章科 发布时间:2013-03-27 16:39:10
固始县四名男子采取强买强卖的手段向建筑商提供建筑材料砂石;若受害人不肯就范,其一伙便敲竹杠索要钱财,为害乡里。3月22日,固始县法院对该起案件作出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某、葛某、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查明,上述四被告人均系固始县城郊乡农民。2012年6月12日,被告人王某、葛某、王某某在固始县永固小学建筑工地,以建筑工地未全部使用其一伙提供的砂石为由,采取威胁等手段强行索要工程承包人赵某现金8000元。其每人分得赃款2000元,剩余赃款由葛某保管。
同月25日,四被告人又来到该建筑工地,以建筑工地未全部使用其一伙提供的砂石为由,采取威胁等手段强行索要另一工程承包人吴某现金20000元。其每人分得赃款3300元,剩余赃款由葛某保管。案发后,四被告人将全部赃款退还受害人。另查明,被告人黄某于2012年8月2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葛某、王某某、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等手段强行索要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黄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四被告人全部退还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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