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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小伙组团持刀抢劫 90后少年自首获轻判

  发布时间:2013-03-20 10:16:42


    年轻小伙为弄些钱花产生抢劫钱财的邪念,7人分成两组持刀抢劫单身夜行女子,其中一名90后少年为获轻判投案自首。3月18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付明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6月13日夜,被告人付明伙同李小雷、张博、顾海、马兹、阮亮(五人均已判刑)等七人携带刀具分成两个小组,驾驶摩托车窜到光山县城关。当日夜22时许,被告人付明伙同张博、顾海持刀抢走被害人王艳手提包一个,内有几十元人民币及钥匙等物品。此后三人接着寻找目标,又在光山县城关一居民小区附近持刀抢走被害人杨秀人民币5元及诺基亚直板手机一部。2012年11月15日,被告人付明到罗山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付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以暴力胁迫手段抢劫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付明伙同他人实施犯罪,是共同犯罪,其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其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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