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辉同志高票当选为光山县人民法院院长 作者:戴启坤 发布时间:2013-03-15 11:05:03
在刚刚闭幕的光山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经出席会议的全体247名县人大代表无记名投票,光山法院新任党组书记、副院长李辉同志以245票赞成(两票弃权,无反对票)的选举结果,高票当选光山县人民法院院长。
李辉,男,汉族,196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文化,河南省罗山县人,1986年7月毕业于河南省洛阳医专,同年8月分配到信阳师范学校工作。1995年参加全国法院招录考试,于同年5月调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在技术处、经济庭、民事庭、刑事庭、行政庭、政治部、审判监督庭工作。2000年取得信阳师范学院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等职,2013年3月任光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李辉同志具有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在全市法院系统具有深厚群众基础,享有较高威望。他作为市中院优秀中层干部,被市委提拔选派到光山县法院担任主要领导职务,体现了市委和市中院党组对光山县法院工作的重视、关心与支持,寄托了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
李辉院长在这次职务调整之后,及时与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同志见面,全面熟悉和掌握工作情况;及时与市中院领导同志一道向省高院政治部汇报,聆听领导教诲;及时召开院党组会议,与院领导班子成员共谋振兴光山法院的良策;及时强调了当前的工作重点和基本目标,积极征求各部门干警的意见与建议;3月8日,他所作的《光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得到了全体人大代表表决一致通过,受到了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士的广泛好评。他坦诚朴实、谦虚谨慎、务实重干、开拓进取的良好作风,给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留下了深刻印象。
李辉院长在行政办公会上要求光山法院全体干警要勇于面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采取得力措施,及时扭转绩效考评落后的局面。他指出,要十分珍惜光山县法院历史上曾取得的多项荣誉,要积极发扬光山县法院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全面调动干警工作的积极性,认真落实审判管理和队伍建设规章制度,努力开创光山县法院工作的新局面,确保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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