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学园地 -> 信阳审判

多年积怨,法官有心促和解 冰释前嫌,双方满意送锦旗

  发布时间:2013-03-14 10:02:16



    近日,息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犯罪案件。被告人谢某与被害人方某曾是同一村民组邻居,但双方因宅基地的范围以及地表树木的所属问题争执不断,仇怨越积越深。2013年1月8日15时许,被告人谢某因砍树与方某发生争吵、引起厮打。厮打中,被告人谢某持水泥瓦片对方某面部击打,致方某左侧上颌骨鼻突及左侧鼻骨骨折而成轻伤。案发后方某于当日住院治疗,谢某在2013年1月13日投案自首而被关押,但是双方矛盾一直没有得到化解。
    2013年1月29月,本案被公诉至息县法院刑事二庭,承办法官通过阅卷认识到:本案虽是一起轻微的刑事案件,但是因双方多年积怨,矛盾很深,稍有不慎,很容易激化矛盾,引发上访事件。为此,该案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均因被告人谢某的丈夫不明事理、又心存侥幸而不能达成协议。不过在与双方的接触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均有心通过法院化解矛盾,被害人一方已几次降低赔偿要求。因此,承办法官始终没有放弃对本案的调解,并联系了双方的亲友和律师帮助做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在多方参与下,双方以31000元达成和解,被告人向被害人一方赔礼道歉,得到了谅解,被害人撤诉,双方握手言和。
    2013年3月8日,被害人一方多人再次来到法庭,给刑事庭的法官送了一面红艳艳的锦旗以表感谢。被告人也在被取保候审后,来到法庭表达了她的谢意和悔罪的诚意,本案到此,终得圆满。

责任编辑:r    


关闭窗口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和新二十六街交叉口(东北处)  
邮编:464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