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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男友谎称安排工作 今朝诈骗8万余元获刑

  发布时间:2013-03-12 15:54:35


    昔日的大学男友利用女孩对其信任和急于找工作的心理,以无需考试就可以取得教师资格证及进入教育系统工作为由,诈骗女子8万余元。3月11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曹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曹军与被害人郭英系大学同学,二人在上大学时曾是恋人关系。2011年6月至2012年5月期间,曹军以不用考试就可以取得教师资格证及进入教育系统工作为名,先后四次共骗取郭英人民币86000元。2011年10月15日,在郭英的亲属要求下曹军出具收款条一张,承诺如事未办成归还郭英人民币80000元,并补偿20000元。案发后,曹军的近亲属于2012年10月31日,退还给郭英人民币90000元(其中赔偿利息款4000元),郭英表示对曹军谅解,请求司法机关不予追究曹军的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曹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曹军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亲属主动代为全部退赃并赔偿利息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对其可酌予从轻处罚。同时鉴于曹军系初犯,根据其犯罪情节、危害后果和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有利于对其的教育改造,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减少社会对抗,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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