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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发布时间:2013-02-06 10:40:03


    元月4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河南省信阳监狱提请王华等八名重要罪犯减刑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这是继2012年元月以来第四次到信阳监狱公开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此次开庭审理由市中级法院审监庭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信阳监狱,市检察院派员出庭履行职务,信阳监狱组织了一百名服刑犯人参加了旁听,经三个小时的庭审,合议庭经过评议,当庭裁定,对王华等八名重要罪犯根据其悔改表现程度分别予以减刑。

    庭审后,一名服刑人员感慨地说:“通过旁听,我触动很大,在监狱内我们服刑人员能与法官面对面的了解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并对我们服刑人员的改造、奖励、惩罚都一目了然,这种形式让我们服刑人员对原来减刑假释案件封闭式审理、暗箱操作的疑虑全打消了,今后我们一定要好好改造,争取减刑早日回归社会,好好做人。”

    一直以来,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采取的是封闭式的书面审理,而缺少公开开庭审理,审理减刑、假释案件一直为社会公众质疑司法不公、暗箱操作。信阳中院对减刑、假释案件直接到监狱公开开庭审理,把“阳光司法工程”带进高墙,这是一项司法改革的创新举措,改变了以往的书面审理模式,审案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在综合考量监狱、检察机关的建议和服刑人员本人以及服刑人员的多方意见作出的裁定更客观、准确,更具有权威性,并且促进了监狱的公正执法。同时也有利于对服刑人员的法制宣传,起到减刑几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信阳中院为了增加减刑、假释案件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使案件审理过程置于阳光之下运行,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公开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力度,使之尽快成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

责任编辑: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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