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有部经典电影《婆媳之间》,讲述的是一个家庭婆媳之间平常出现一些小矛盾,从而影响家庭和睦。后来,双方互让互谅、互敬互爱达到家庭和谐美满。现实生活中,婆媳之间常会为一些日常琐事引发争执,如不能相互加强沟通,理解宽容,进而会发生更深伤害实为不值。2012年12月11日,信阳市平桥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婆媳之间因琐事引发厮打致伤的故意伤害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某某犯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2年4月16日上午,被告人李某某到信阳市平桥区胡店乡给儿媳妇王某送东西时,因生活琐事与王某及王某的父亲发生争执继而引起相互厮打。在厮打过程中,被告人李某某将王某右手的小拇指咬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某右手小指间关节功能障碍,其损伤程度属轻伤。案发后,被告人李某某赔偿了被害人王某的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李某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