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学园地 -> 信阳审判

男子受雇管理游戏机招赌 手机遥控定玩家输赢

  发布时间:2012-12-12 16:45:19


    用手机遥控游戏机上的短信猫,玩家的底牌再由短信猫发回手机。利用此种手段,玩家的输赢尽在游戏机老板的掌控中。固始县一小伙就是受雇管理这个行当并因此获罪的。2012年12月12日,固始县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顾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顾某曾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07年11月14日被固始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2008年10月7日再次因寻衅滋事罪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

    2009年10月份以来,张某(刑拘在逃)等三人以营利为目的,在固始县城关中原路与中山大街交叉口往东的一房间内,摆放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供多人赌博。2010年初,其他二人退出。2011年3月份始,张某以每月1000元工资聘请被告人顾某负责该游戏机室内的输赢兑钱等现场管理。

    据被告人交代,开赌时其用手机遥控游戏机上的短信猫,可以接收到短信猫发回的玩家的底牌,再把信息告知老板;老板再通过控制器指挥游戏机,从而左右玩家的输赢。

    2011年8月16日,固始县公安局民警检查游戏机房时,当场查获赌博游戏机17台(其中一台游戏机有8个台位),对正在参与赌博的胥某、胡某、桂某给予行政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顾某在他人开设的赌场内进行现场管理,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当庭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yj    


关闭窗口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和新二十六街交叉口(东北处)  
邮编:464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