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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法院人文司法惠及特困群体受赞誉

  发布时间:2012-12-10 15:10:10


    今年以来,针对涉及困难群众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到损害而又无钱预交诉讼费、打不起官司的情况,潢川县法院认真贯彻减缓免规定,把特困群众的难事当家事,不让群众交一分钱,集中人力、物力,及时解决特困群众的诉讼问题,受到群众的赞誉。目前已办结涉及困难群众减缓免案件10起,减缓免金额3万余元,有力的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该院民二庭主办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而这一类型案件的受害人往往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本身法律知识薄弱、经济条件又薄弱,当人身遭到不当侵害时,一方面要忍受肉体上的痛苦,四处借钱治病;另一方面又要维权追责请求赔偿。此种情况下他们往往连治病的钱都没有保证,更别说预交诉讼费了。为了及时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该庭为此类案件的审理工作开设绿色通道,做到快审、快结,并及时移送执行。如该庭办理的一起案件中,办案人员三次去外县先予执行、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判决书等,当事人亲属和办案人员一同前往的所有开支包括生活费均由该院负担,未让当事人花一分钱,令当事人十分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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