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法院在该县鄢岗镇商城高科农机农艺专业合作社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示范点设立法律服务联系点,通过轮流派驻法律服务联络员,及时总结并分析试验区建设过程中的有关法律问题,加大对试验区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力度,切实保障试验区建设顺利进行。
一是建立法律服务联系点制度。为了及时地为试验区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商城法院在高科农机农艺服务合作社建立由执行局局长专门负责的联系点,通过轮流派驻法律服务联络员,及时总结并分析试验区建设过程中的有关法律问题,加大对试验区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力度,切实保障试验区建设顺利进行。
二是建立业务指导小组。该院成立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业务指导小组,罗浩院长任组长,各业务庭负责人任副组长,负责对试验区建设过程中有关法律适用进行指导,规范了各类案件的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纠纷的产生,为试验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促进了试验区和谐建设。
三是建立涉农专业合议庭。从各业务庭挑选政治素养高、业务素质过硬、处理涉农案件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涉农专业合议庭,专门解决各类涉农纠纷案件,对涉及试验区建设的案件,做到特事特办,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妥善、高效地解决了试验区建设过程中的各类涉农矛盾纠纷,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是建立诉讼“减负”制度。在立案阶段,只要符合救助条件的,一律办理诉讼费减、缓、免手续,并根据司法救助措施所规定的范围,进一步拓宽救助对象。实行“双轨制”立案,积极开展巡回立案、上门立案等方式,方便农民群众诉讼。在审判阶段,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开展巡回审判,实行开庭到农家地头等活动,切实减轻农民群众诉讼负担。在执行阶段,凡涉及试验区建设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提出申请,立即启动执行程序,并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执行到位。
五是建立涉农案件多元化调解制度。该法院积极整合各方面资源建立了由立案接访人员、主审法官、合议庭组成人员、庭长、主管院长、院长逐级联动调解机制和人民法庭、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方联调减诉机制,切实做到能调则调,尽最大努力消除农村各种不和谐因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
六是建立定期普法和法律知识培训制度。该院借助审理案件的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宣传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同时,还对各类合作社的社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培训,特别是在合同的签定以及业务往来方面,科学预测、依法规范,尽量避免矛盾和纠纷,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