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以来,潢川县法院以创新执法理念为先导,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提高履职能力为核心,以规范执法制度为抓手,努力推进该院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
狠抓法警形象工作。在工作上做到三个禁止:一是禁止不规范着装。要求在履行警务保障任务时,严格按规定着装,时刻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二是禁止用不文明语言。在司法警察执行公务时规范用语,杜绝日常话语的随意性。三是禁止工作态度冷漠、生硬。在实施执法行为时,杜绝不严肃、不谨慎、不敬礼的现象发生,确保文明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强化制度落实,建立健全三个制度机制。一是制定落实“四严”措施,即“押解严、值庭严、看管严、安检严”;二是大要案、突发事件联动机制。平时加强与公安、消防、武警等职能部门沟通和预警通报,在本院遇到重大案件或其他紧急任务时,联动机制预警反应迅速,处置果断有力,确保审判安保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运行。今年以来,该院与公安、武警的三次密切配合均圆满地完成任务,受到上级法院及县政法委的表扬。三是突发事件处理机制。该院成立了应急领导小组,院领导担任组长,负责组织制定应急预案,由应急分队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查找岗位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该院结合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司法警察在安全检查、工作作风、警务保障等执法规范方面存在的风险点进行总结,针对排查出的执勤形象、执勤态度、服务意识、廉洁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提出自我纠正的意见,制定防控措施,实现法警队伍整体素质及执法能力的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