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5日下午5时许,天下着绵绵细雨,就在这时,十三里桥村村民卢清有家迎来了一群特殊的客人——浉河区法院的陈焕成院长、洪韬副院长等法院的几名工作人员。
原来,卢清有是十三里桥村的一名农民,身体正值壮年,平常以在建筑工地打工为生,日子过得倒也平静。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施工中,因为扒杆风绳朽断而摔成了一级伤残,现在是高位截瘫,生活完全无法自理。后卢清有起诉至浉河区法院要求相关人员赔偿损失。
该案立案后,部分当事人无明确地址,只能公告送达,案件审理周期较长,考虑到原告家庭比较困难,2012年中秋节浉河区法院送去1万元作为司法救助金。2012年10月12日,卢清有的哥哥再次到法院反映,当事人卢清有经常头疼,需要钱治病,但其家一贫如洗,无力治病,院长陈焕成得知此事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就此事做出研究,决定亲自到卢清有家去了解详细情况并商议解决方案,所以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在卢清有家中,看着当事人家徒四壁,照顾其生活起居的老父亲也已经80高龄,陈院长当即决定,在案件未执行前,每月先垫付生活费2500元,保证基本生活之需,若需要治病,当事人联系好医院后,浉河区法院派专人、带专款前往协助,解决当事人的后顾之忧。听完这席话,当事人卢清有连连点头,其80多岁的老父亲表示非常感谢法院对他们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