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信阳中院“一个思路、五个结合”全面提升司法宣传质效

  发布时间:2012-10-18 09:54:07


    司法宣传工作作为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履行好审判执行工作职责的舆论保障和思想政治保障,是法院工作的放大镜和催化剂,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手段。为利用好舆论阵地,将全市法院的中心工作宣传出去,将全市法院为民司法的措施放大开来,让法院和法官的工作得到上级部门和老百姓的更多理解和支持。信阳中院在总结以往宣传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稳定数量、提升质量、借势借力、典型引路”宣传工作思路和“五个结合”的宣传工作方法,即:

    一、数量与质量相结合,更加注重质量。在各级各类媒体保持较大发稿数量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宣传质量,在宣传中树立精品意识,深化宣传效果,打造宣传品牌,主动策划法院的重点报道、专题宣传,在主流媒体做大文章,发表有份量、有影响的稿件,提升宣传工作的影响力,让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更加理解,更加认可,更加支持,把法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果更加有效的宣传出去。

    二、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更加注重请进来。完善通联制度,树立主动沟通意识,在积极“走出去”的同时,利用召开会议、办培训班等时机把一些媒体负责人、编辑、记者“请进来”,通报法院工作,征求对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实地展现法院和法官们的工作,让记者更加了解法院工作,更加了解法官的为民情怀,用事实打动记者,让他们从内心深处愿意为法院宣传。对已经确定的重大宣传事项,邀请主流媒体记者实地采访、深度挖掘、亲身感受,用鲜活的动作实施和先进典型吸引媒体、打动媒体、感化媒体;促进媒体更好地贴近法院生活,更深地展现法院的工作成就和先进典型。

    三、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更加注重日常宣传。加大对日常会议、活动、案例等工作的宣传力度,抓早第一时间、抓快第一现场、抓准第一视角、抓深第一力度,提高日常宣传稿件的时效性和质量,打牢司法宣传工作的基础,通过日常宣传的积累,使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建设的知晓度、知情度与法院工作同频共振,实现宣传工作沟通法院和社会联系的功能。

    四、案件、日常工作宣传与工作经验、先进典型宣传相结合,更加注重工作经验、先进典型宣传。把先进工作经验的宣传作为打造宣传工作亮点的一个重要措施,把培养、宣传和树立典型作为工作的重点,采取多种措施,在工作进言和典型宣传的深度、广度和力度上下工夫,大力宣传执法办案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迹、先进人物、经验举措,真正让人民群众了解法院、支持法院,为执法办案营造了和谐的舆论氛围。

    五、平面媒体宣传与网络、电视宣传相结合,更加注重网络、电视宣传。信阳中院在原有的宣传基础上,不断创新宣传形式,进一步开辟新的宣传阵地,通过与电视台联办电视栏目,搭建手机信息平台,开通法院微博等形式,从而形成网络、电视、报纸、手机等多维一体的宣传模式,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直观地展示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精神风貌,准确传递法院为民司法的声音。

    截至2012年10月14日,信阳全市法院共在市级以上媒体发稿8528篇(条),其中中央级1458篇(条);省级3286篇(条);市级3784篇(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80余次,有力地宣传了全市法院工作,树立了全市法院良好形象,营造了良好的司法舆论氛围。罗山县法院以全省全市两会召开为契机,及时挖掘宣传许朝地先进事迹,再次引起省高院院长张立勇重视并作出批示;2012年4月,信阳中院主动邀请《河南法制报》记者来信阳法院进行了为期20余天的蹲点采访,发稿见报17篇,采访对象涉及6个基层法院;7月16日,在信阳中院的积极促动下,中央电视台12套《社会与法》栏目制作组来息县法院录制息县法院东岳法庭庭长姜辉事迹;9月3日,豫法阳光微博直播团队挺进大别山走进信阳法院董家河法庭、沙窝法庭、达权店法庭和段集法庭,共直播场景97长,刊发照片90副,报道了15名法官的工作生活点滴,受到了各级领导及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9月7日,《人民法院报》以“信阳中院开学第一堂法律课”为题对信阳中院“开学第一堂法律课”活动进行报道;9月10日,《河南法制报》以“信阳中院:司法为民就是阳光雨露”为题对信阳法院新一届党组班子成立以来全市法院展现出的新面貌、取得的新成绩进行了整版报道,在社会引起了广泛好评。

责任编辑:zw    


关闭窗口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和新二十六街交叉口(东北处)  
邮编:464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