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二十多岁仍是无业游民的李某每日沉湎于网吧,无止境消费而又无经济来源的他便将手伸向了邻居的财产,终因犯盗窃罪而从网吧走进牢房。
2009年3月13日夜零时许,深夜从网吧回到其居住小区的李某见四下无人,便打起盗窃楼下停车棚内停放车辆的主意,正巧有辆荣事达电动车没有上锁,即动手将车推到自家储藏室内藏了起来,欲日后转移销赃。不料,尚未及逃离储藏室,就听到外面有人找车,做贼心虚的他只得躲在储藏室内不敢出来。原来,楼上邻居因此时正准备上夜班,其荣事达电动车暂未上锁。发现车子被盗后,细心的邻居就顺着车辙印迹跟踪到李某的储藏室,即迅速报告了小区保安人员,保安人员随即堵住储藏室并立即报警。公安人员赶到后,将仍躲藏在储藏室内的李某人赃并获。经物价评估部门评估,该车价值1875元。日前,浉河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认为李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李某认罪态度好且被盗财物已追回,未造成经济损失,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