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3日上午10时,淮滨法院办公楼下响起了一阵鞭炮声,两位50岁左右的中年人走到行政庭刘敏庭长及戴奎副庭长的面前,将书写着“法院公正审疑案,彰显正义解民忧”的锦旗送到二位法官手中。
事情源于一件行政诉讼案件,原告刘某某诉被告某县人民政府、第三人土地行政确权一案,由于涉及被告某县人民政府行政行为权威性以及第三人的利益,三方当事人矛盾较尖锐,案件经过多个法院审理、仍未能止纷息讼。信阳中院指令淮滨法院行政庭从新审理此案。接到该案后,行政庭分管副院长及合议庭成员认真研究,精心谋划,力争案件的审理取得良好地效果。首先,排除“人情网、关系网”等不利因素干扰,顶住压力。其次,针对当事人取证困难,提供证据不够充分的情况,行政庭人员远赴当事人所在地勘查现场、绘制图纸,仔细询问相关证人证言,做好取证工作。再次,针对如何适用法律问题,审判人员认真研究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咨询法律审判专家,做好法律适用工作。最终,行政庭合议庭成员一致认为此案应当撤销某县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并应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合议庭的合议结论在院审委会上获得通过。判决书送达各方当事人后,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一起疑难案件得到彻底解决。
该案件的判决结果,切实维护了原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认可,进一步提升了淮滨法院“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形象,得到当事人赞许,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