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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法院四项评比开展岗位大练兵

  发布时间:2012-08-29 16:00:42


   为进一步提高干警的业务技能,8月28日,新县法院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过四项评比,扎扎实实地全面开展了岗位大练兵活动。


    一对法官进行庭审评比。结合两评查活动开展,该院要求以庭为单位确定每个法官参评的案件,提前将案由、开庭时间、地点、合议庭成员报审判管理办公室。由评委当场对庭审点评打分,并同办案法官交换意见。庭审评比内容主要包括:庭审前准备是否合法充分;庭审形式规范化水平;驾驭庭审的能力;组织举证、质证和当庭认证的能力;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掌握、理解、适用能力;人民陪审员作用的发挥程度等。为了使庭审评比具有可操作性,分别制定了刑事和民事案件评比标准,以期达到规范庭审行为、确保案件质量、改善司法形象、全面提高审判水平的目的。


    二对书记员进行记录评比。对从事记录工作的书记员,按记录速度测试和庭审记录两种方式进行考核评比。庭审记录考核是组织所有书记员统一参加庭审记录,对其庭审笔录按《法庭审理笔录的考核内容和标准》进行评判。考核结束后,进行综合排名,并选出前三名予以表彰奖励,不合格的待岗培训。


    三组织裁判文书评比。每位有审理任务的审判员报送自己所办理的近年审结并生效的判决书一份。另由裁判文书评选小组在每个审判员办理的案件中随机抽取判决书、调解书一份。本着格式规范、阐述事实清楚、逻辑严谨、说理性强、适用法律正确的标准,评出优秀裁判文书予以表彰,差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对执行人员进行业务评比。一是进行业务知识考试。二是对执行未结卷宗进行定期评查。对正在进行和中止、已发债权凭证的案件,每月从执行局中抽查2件进行评查。评查内容和标准包括是否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是否严格遵守本院对查封、扣押财务保管及现金交接等八个方面的规定。三是听证观摩。将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案件及时上报执行局,每个执行员要拿出一件当事人提出执行异议的案件召开执行听证会,由院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综合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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