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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殴斗被带至医院体检 打了医生打警察

  发布时间:2012-08-28 10:36:28


    固始县一男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继而相互厮打。在办案民警将其送至医院确定伤情时,该男子家人因对医生检查结果不满,遂与该医生殴打起来,公安民警现场制止该纠纷时,该男子在明知是执行公务民警的情况下又将民警打伤。2012年8月27日,固始县法院以妨害公务罪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院查明,被告人曹某,男,1982年12月出生,住固始县张广庙镇。因犯强奸罪于2002年被江苏省吴江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2010年4月1日刑满释放。


    2012年2月23日15时许,被告人曹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厮打,被接到报案赶到现场的固始县公安局西关派出所民警王某、徐某送到固始县中医院检查。医院耳科医生在对其进行检查时,被告人家属无故对汪某等医生进行殴打。民警王某、徐某制止。被告人明知二人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仍厮扯、辱骂二人并用拳打二人的胸部,致王某、徐某软组织损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明知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仍以暴力方法阻碍,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曾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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