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从外地请来一名“出老千”高手,商定由其去赌博,赢钱后四人分成,结果被当场发现,四人均构成了诈骗罪。8月15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诈骗案,依法判决杨某、陈某等四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拘役五个月至有期徒刑九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各处罚金人民币9000元。
2011年11月29日,被告人陈某、于某将家住四川省宜宾县打扑克牌发牌时擅于作弊(俗称出老千)的被告人杨某请到罗山县城。于某找到另外一个同伙刘某后,四人一起在罗山县城关镇天旺宾馆商量,由刘某负责联系赌场并带杨某去赌博,赢钱后四人分成。于是刘某带着杨某找到经常赌博的岑某等人先后在罗山县高店乡街道、罗山县新区王府大街游戏厅“扎金花”赌博,先后赢款5000余元,四人分成。
2011年12月1日凌晨,被告人杨某、于某在罗山县城关镇万盛花园大酒店房间“扎金花”赌博。杨某赢了4000余元后发牌时作弊,被岑某等人当场发现,并殴打、威胁杨某退钱。杨某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害怕挨打,于是发短信联系其江苏常州的朋友报警。罗山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将四名被告人悉数抓获,就这样杨某亲手将自己和其他三个同伙一同送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陈某等四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赌博时采取欺骗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本案系共同故意犯罪,四名被告人根据分工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均应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