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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会见:爱心搭起连心桥

  发布时间:2012-08-20 08:40:39


    近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根据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的相关规定,安排犯罪嫌疑人朱某、张某与他们的亲属亲情会见。


    庭前,朱某、张某的亲属格外激动,他们在审判庭前来回走动,焦急等待。当一脸稚嫩的朱某走来时,他的父母抢上前去,抓住孩子的手,嘘寒问暖,这是十年来朱某一家人首度团聚。“爸爸妈妈,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孩子简短的话语,让在场的法官心里有了丝许安慰。“孩子,要勇于承担错误,我和你大妈永远不会放弃你,你才16岁,跌倒了还能再爬起来,要勇敢走下去,我和你大妈永远陪着你。”听到伯父言真意切的教诲,张某使劲的点着头,流下了愧疚的眼泪。 

  
    朱某出生在一个不幸的家庭,幼年时父母离婚后双双外出打工,朱某只能由祖父母抚养,缺乏父母关爱,少有家庭温情,致使其早恋,迷恋网络,崇尚哥们义气,最终因一时冲动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而张某两岁丧父,五岁丧母,祖父年事已高,日常生活来源只能依靠叔伯救济,加上年少叛逆,不服管教,十二三岁就走向社会,家庭教育基本缺失,学校教育更是无从谈起,致使其不懂法不知法,误入歧途。


    案件审理中,考虑到二被告人的特殊情况,为使其感受到社会对他们的关爱,以亲情唤回失足少年的良知,用教育重塑失足少年的灵魂,用博爱打造失足少年的新生,合议庭安排了这次会见。


    实践中,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未成年犯罪这一特殊群体,不断总结和探索审判经验,形成了“庭前社会调查”、“亲情会见”、“庭审教育”、“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一系列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殊审理机制,让未成年犯罪人员感受到亲情的关爱、社会的温暖,在挽救失足少年的同时,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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