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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参与是搞好“两评查”的关键

  发布时间:2012-08-15 17:26:11


    据当地媒体报道,日前,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开庭审理了上诉人信阳中兴置业公司与被上诉人叶亮茂、叶海茂、叶真奇、张斌业及原审被告平桥区明港镇人民政府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一案,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社军亲自担任评查员参加庭审评查。


    不久前,《人民法院报》特约评论员文章呼吁,院长要亲自抓“两评查”活动。工作好不好,关键在领导。长期以来,人民法院尤其是中级法院、基层法院面对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承担着繁重的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广大法官习惯于按照法律事实和法律程序看问题,理思路,想办法,抓绩效。从管理和提升的角度解剖和分析自身的工作,则是一件陌生的事情。这个时候,领导抓,抓领导,意义非同一般。


    在全国法院开展“两评查”活动,是最高人民法院着眼于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提升法院形象和法官形象,以便更好的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战略性工作部署。干什么讲什么是任何一项工作的基本要求,缺什么补什么是解决问题的基本途径。在社会矛盾凸显、法院面临压力不断增大的形势下,激发潜能,提高技能,补强短板,强化优势,以法院过硬的工作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可,在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都是人民法院的必然选择。“两评查”正是这种选择的重要内容之一。一个法院的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认识到了这一点,就会重视这项工作,认识不到这一点,当然就谈不上重视这项工作了。


    法院的工作千头万绪,纷繁复杂。如何处理好“砍柴”和“磨刀”的关系,领导的态度是个关键。“两评查”也是如此。如果会议开了,领导该讲的话讲了,其余的时间不管不问,就谈不上重视。十个指头谈钢琴,抓协调促管理,不是每一个一线法官都能做到的,这个时候,来自领导层面的重视,对具体工作的实实在在地参与,就会对法官产生积极影响,就会对工作产生助推力。所以,领导重视仍然是“两评查”工作能否取得明显成效的关键。


    信阳中院主要负责人亲自担任评查员评查庭审的做法,窃以为,是抓到了点子上。其他的中院、基层法院的负责人,能否也都抓到了点子上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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