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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法院“四个抓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2-08-01 09:23:45


    为进一步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构建淮滨法院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该院提出要采取“四个抓手”措施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狠抓教育。做到廉政教育常抓不懈,警钟常鸣。围绕贯彻“五禁止”、“十不准”的规定,组织全体干警自觉签订进一步严格执行“五禁止”、“十不准”规定承诺书,筑牢干警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加大干警思想道德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加大预防工作力度,铲除一切腐败滋生的土壤。


    二是狠抓监督。将内部监督、外部监督、上级监督、群众监督、审判监督、人大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的各个环节构建成为一个体系完备,防范周密的监督系统工程。全院干警自觉接受纪检监查部门的监督,将党风廉政教育深化到内心,转化为外在行为。


    三是狠抓制度。要从制度、机制上下功夫,从源头上治理,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相关问题组织力量检查督促,确保落实到位。


    四是狠抓查处。做到有告必理,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错必纠。旗帜鲜明地严厉查处一切违法乱纪行为。惩治于已然,防患已未然,在全院上下形成风正气清、奉公守法、守纪遵章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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