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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骗钱以身试“婚” “放鸽”未成入囹圄

  发布时间:2012-08-01 09:15:04


    现年19岁的云南省文山县姑娘熊某,虽然出生于穷乡僻壤的山村,却出落得亭亭玉立,端庄秀丽。2011年6月,缀学在家的熊某看到邻村的一些姐妹到外省骗婚“挣”了不少钱回来,自己再也坐不住了,决定也去骗婚。同年7月,熊某使用化名通过文山县亲属介绍与在文山县城做工的息县农民张某结识。熊某在与张某同居期间,谎称准备与张某回老家结婚,让张某汇4万元给自己父母作为养老费,张某信以为真,便让家人去凑钱。熊某得知张某家人将3万余元打入自己指定的银行卡后,便假意与张坐车回息县。行至信阳市火车站时,熊某趁张某不备逃走。张某报案后,信阳警方迅速将熊某抓获归案,并将赃款追回。


    法院经审理认为,熊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以结婚为由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由于熊某系初犯,认罪坦诚,而且被骗钱财已追回,可从轻判处,遂判处熊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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