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浉河区法院调解速裁中心开辟诉讼“绿色通道”

  发布时间:2012-07-30 18:12:16


    信阳市浉河区法院调解速裁中心自2012年3月17日成立以来,在近四个月的时间里已结案250余件,日均结案2.8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240余件,调撤结案率达96%,平均审限仅为20天,其快捷高效的审判工作受到了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一致称赞,被当事人誉为法院诉讼的“绿色通道”。


    近年来,该院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为目标,全力加强调解工作,出台落实了多项举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案多人少的矛盾、调撤结案率与审判效率相冲突的矛盾逐渐凸显。为了缓解上述矛盾,在提高调撤结案率的同时提高审判效率,大幅缩短审限,做到既公正又高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该院在经过充分调研、学习后,探索成立了调解速裁中心。其主要思路及举措有以下几点:


    一、创新思路强力量。院党组对中心工作非常重视,认为人员在精不在多,在办案人员紧缺的情况下,特别选派了业务能力强、调解经验丰富的六名干警到中心工作。六名同志中既有经验丰富、威望高的老领导、返聘老法官,也有业务能力强、工作扎实的中青年骨干,工作中以老带新、取长补短,形成了一个务实高效的工作团体。同时,针对当前法院受理交通事故案件等专业性案件日益增多的情况,聘请如保险公司退休干部等资深专业性人才担任人民陪审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截至目前已审结交通事故案件48件,占已结案件的19.6%,其中仅判决2件,其余均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同时,该中心按照最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参照其他法院的有益做法,出台了《浉河区人民法院立案调解及速裁工作暂行办法》,对中心适用简易程序开展案件速裁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在充分尊重和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基础上,对送达、庭审等程序依法律规定适当简化,这些措施的实施,避免了一批法律关系简单或争议不大的案件进入甬长的审判程序,审判效率有明显提高,对及时保障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起了积极作用。


    二、规范管理重效果。中心将调解效果、调解结案案件的正确性与调解率共同作为指标进行考评,提高考评的科学性,更加客观、准确地评价办案人员的工作业绩。确保案件处理的效率和质量并重,而不是简单的一判了之、一调了之。对于诸如相邻关系、宅基地纠纷、存在诸多历史原因有上访隐患以及处理不当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案件,中心采取把案件做细的做法,通过实地勘察走访、多方沟通等方式,积极拓展多种渠道化解矛盾,较好地在短时间内化解了数起矛盾激化案件。对于原、被告双方形成一致调解意见的,注重对调解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坚决杜绝为提高结案数、调解率而不审查、粗审查,避免损害案外人利益、产生后续纠纷。中心调解工作落脚点是实实在在的化解矛盾而不是简单的为结案而调解,给付之诉当场兑现率高。如陈某某等三原告起诉丁某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原告陈某某丈夫杜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与被告丁某某推的装载木材的两轮架子车相挂,造成杜某某死亡、丁某某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杜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丁某某负次要责任。杜某某死亡后,家中尚有正在上大学的长子和年幼的女儿,全靠陈某某在外打零工勉强支撑。陈某某多次找丁某某索赔未果,双方矛盾对立严重,中心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设法找到被告家中做调解工作。经多次反复协调,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赔偿款由被告当场兑现完毕。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两周,原、被告均对法院的处理结果及工作效率表示满意。


    三、完善保障促工作。该院党组在办案场所、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专门为中心安排了办公室和调解室,并配备了专用车辆,在后勤、经费保障上予以大力支持。对于诸如涉府、涉及历史政策原因等需要多方配合协调的复杂案件,由主管院长、庭长全程跟踪督办,保障矛盾能够及时快速化解,确保干警无后顾之忧。针对办案过程中遇到的专业性难题由聘请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丰富的人民陪审员为干警上课、答疑。通过这些举措,进一步增强了干警的凝聚力和办案能力,为更好的开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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