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浉河区法院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积极开展涉军维权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该院党组始终将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根据辖区驻军单位多、涉军案件复杂等实际情况,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焕成为组长的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并将该项工作与普通民事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同步部署、同步督促、同步考核,确保涉军维权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开辟绿色通道,加大维权力度。该院在立案大厅设置涉军案件受理窗口,对涉军案件坚持“三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同时依据相关规定减、缓、免交诉讼费用。
三是坚持“调解优先”,妥处涉军案件。由于涉军案件事关军地关系、军民关系和国防事业,该院对涉军案件坚持“调解优先”的民事指导原则,尽最大努力做好调解工作,妥善化解涉军案件当事人的矛盾,确保案结事了,以维护并促进军地、军民和谐。
四是丰富工作载体,开展双拥共建。针对新形势下军人军属涉法问题日益增多的实际,该院以信阳市委、市政府开展“双拥模范城”建设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法官送法进军营”活动,举办法律讲座,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每逢“八一”建军节、国防教育日等重大节日,该院都要派出法官深入到辖区驻军部队,开展座谈会、联欢会等双向交流活动,密切鱼水情谊。主动邀请部队官兵到法院参观和旁听案件审理,在开展普法宣传的同时,从而更加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
2009年以来,该院共审执结涉军案件175件,减免诉讼费5万余元,妥善化解了一大批军地、军民权益纠纷及军人军属婚姻家庭纠纷,维护了驻军单位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促进了军地和谐稳定,受到了驻军官兵的称赞和济南军区首长及上级法院的一致肯定,先后有两位法官被济南军区政治部和河南省高院表彰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个人”,济南军区政治部和河南省高院表彰该院为“法官送法进军营”活动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