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化司法拍卖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规定,有效地保障审判执行工作有序进行,按照自愿报名、择优选取的原则,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选用具备一定资质等级和条件的评估、拍卖机构,参加信阳法院2012年度委托的司法评估、拍卖活动,并对入册的备选机构进行动态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申请进入全市法院司法评估、拍卖备选名册的机构,应递交书面申请。
2、两名以上本机构注册拍卖师和相应从业资格人员资质证明。
3、工商营业执照,经营批准证书,资质证书、法人代表、经营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等。
4、有与工商注册登记相一致的固定办公场所,有接受人民法院委托业务相适应的能力。
5、税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两年纳税证明。
6、上半年度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的年度审核材料,近两年的业绩报告。
7、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信誉好,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司法评估、拍卖活动,近两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含原文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2012年6月20日至6月27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
三、报名地点: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处502室、511室。
四、报名联系人:李锋、吴凤波;联系电话:0376-6360502、6360511。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