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商城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协调撤诉率达96%以上,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00%和解结案,实现了官了民了,案结事了,取得了依法维权和社会稳定的“双赢”的效果。成绩的取得源于商城法院建立的“三导”机制。
诉前介入引导。收到案件诉讼材料后,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加强与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沟通,宣传法律知识,让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知道各自的对错,为案件的协调解决铺平道路,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始阶段。
诉中明示指导。发挥法官的主观能动性,向当事双方讲清法理、情理、事理,不放弃任何一丝协调和解的努力,力争通过协调解决矛盾纠纷,实现官民关系顺畅。
诉后跟踪疏导。在案件审结后,承办法官仍然及时跟进明理释法,消除芥蒂,彻底化解行政争议,密切群众与行政机关的关系,实现服判息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