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浉河区法院认真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根本要求,积极开展“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权益”活动,不断探索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以法律柔情保护、关爱少年儿童的成长及教育。
在开展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中,该院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坚持多措并举。
一是对涉及儿童权益的案件开辟绿色诉讼通道。该院于2005年率先在全市基层法院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对涉及儿童权益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一律减、免诉讼费。对涉及儿童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抚育费纠纷等案件,迅速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保障其实体权益。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二是加强诉讼指导。在立案、审理、执行环节中分别由导诉员、审判员、执行员对儿童及其监护人及时进行诉讼指导,为其提供法律解答、导诉、转办等法律服务。
三是坚持打击和保护并重。在依法保护儿童受抚养权利、受教育权利的同时,严惩侵犯儿童身心健康权利的刑事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儿童的生命健康权。
四是开展法制进校园“三个一”活动。该院选派11名优秀法官担任辖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开展灵活多样的法制教育,做到上一堂法制课、组织一次模拟庭审、举办一次普法图片展,培育少年儿童的法律素质。
五是延伸法律服务,关爱“留守儿童”。该院先后与浉河区游河中心学校、十三里桥乡汤庙村小学建立了对口帮扶关系,捐助价值3万余元的学习桌、椅及文具等物品,科级以上法官与47名“留守儿童”建立对口帮扶联系,不定期到校看望“留守儿童”,提供经济帮助,彰显人性关怀。
2011年以来,浉河区法院共审结涉及儿童受抚养权、受教育权纠纷案件64件,均已执行到位,为儿童及其监护人追回抚养费、教育费7万余元,发放司法救助款3.2万元。审结拐卖、伤害及遗弃儿童的刑事犯罪案件6件,对7名侵犯儿童生命健康权利的犯罪分子予以严惩。该院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的积极举措受到当事人、监护人及当地党委、政府的称赞和肯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被上级法院表彰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先进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