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务正业的男子朱力(化名)囊中羞涩,竟然把眼光瞄向了女性,干起了飞车抢夺女性挂包的勾当。当他自鸣得意,轻易出手劫得价值3163元的财物时,短暂的时间内,一对冰冷的手铐铐在他的手腕上。5月22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以抢夺罪判处朱力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1年5月16日13时30分许,被告人朱力伙同“王五”(在逃)骑黑色铃林无牌两轮摩托车在罗山县人民医院路口抢夺被害人杨某旅行包及女式手提包各一个,包内装有现金2000余元、数码相机一部等物品。经鉴定,该相机价值963元。2011年5月16日18时许,被告人朱力同“王五”骑黑色铃林无牌两轮摩托车在罗山县公疗医院南侧道内,抢夺被害人顾某女式手提包一个,包内装有现金200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抢夺公民合法财物,价值达3000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到案后,被告人朱力认罪态度较好,可酌予从轻处罚。遂该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