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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法院规范立案工作保障群众诉讼权利

  发布时间:2012-05-21 09:34:35


    立案庭不仅是人民法院的“窗口”,而且是法院审判工作的前沿。法院的司法形象,公众对法院司法活动的认同应该是始于立案庭这一“窗口”的。为此,商城县法院围绕便民、利民这一服务宗旨,坚持依法立案、规范立案、和谐立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坚持依法立案。发挥立案工作的“窗口”作用,对法律关系明确,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审查立案受理;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政治敏感性强的案件以及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实行合议制,避免了因立案不当引起法院工作的被动。

      二是坚持规范立案。认真贯彻立案审判工作的基本原则,规范立案程序,实行审查、立案、收费、登记等“一条龙”柜台式服务,切实做到了案件随到随立。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应补齐的事项,彻底杜绝了“该立不立”和“不该立乱立”的现象。

     三是坚持和谐立案。畅通弱势群体诉讼通道,对涉及下岗职工、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各类弱势群体的民商事案件,采用优先处理机制,即优先接待、优先立案等措施,用和谐立案机制温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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